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区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金城路、金泉河东岸、西外环南段等八条管路排污工程施工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远市新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为金城路、金泉河东岸、西外环南段等八条管路排污。排污管路总长15914.6米,建设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为931.94543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招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远市初山路1号招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1)入市投标报名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由该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和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非退休人员);
(5)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烟台市以外企业需登录到《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并复审通过(报名时带加密锁现场登录验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招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远市初山路1号招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相关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招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招远市初山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远市新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2879678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顺康小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杨美玲
电话:0535-8510006
传真:0535-8510006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