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6-8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确定实施主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YT-16JZTP18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确定实施主体项目
2.3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服务范围:对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修缮、购买房屋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等,承接方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购买存量房等方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5服务规模:七个地块,约60万平方米,总费用约12亿元。
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5年内。
2.7总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在前三年支付,其余未结清款项分22年支付,以上总费用支付的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2.8服务费用:费率最高限价为8%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资格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谈判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何科长
电话:0434-42227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话:0434-6530655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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