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本溪南地综合楼等五个局所消防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CULN-BX-SQ-2016070002 )已由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资金来源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6年中国联通辽宁本溪南地综合楼等五个局所消防改造工程;实施地点:南地、本溪县、本溪县二局、桓仁县、卧龙局等五个局所楼宇。
2.2建设规模:预估金额为:68万元(含税);
2.3计划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改造南地、本溪县、本溪县二局、桓仁县、卧龙局等五个楼宇消火栓系统,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增加部分消火栓。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中选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1名中选人,招标人按评标结果综合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当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单项得分决定排名次序,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备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进选取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b)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消防认证证书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消火栓,阀门);
d)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e)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5 年财务状况表(需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4 年至今的同类消防工程业绩。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请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3.6本文件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本溪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免费注册(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下载操作指南,按步骤注册报名,如有问题可咨询:官方QQ2570502435,电话4009991525),注册成功后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消防认证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2013-2015年财务状况表、2014年至今的同类消防业绩合同、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经审查无误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咨询QQ:2570502435)可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将相关费用以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7日9时整,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金都饭店东侧)二楼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金都饭店东侧)二楼2号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网址: 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txzb.miit.gov.cn)、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zzbw.net)四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沈阳金都饭店东侧)
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杨婷婷 1594043666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孙广一 15840559989(商务技术事宜)
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 话:024-23505677
传 真:024-23505677
电子邮件:szjz_sy@126.com
2016年6月12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