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环保局的委托,就
灵宝市环保局燃煤锅炉房改造工程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灵宝市环保局
二、项目名称:灵宝市环保局燃煤锅炉房改造工程
三、采购内容:灵宝市环保局现行所用锅炉为燃煤炉,现拟对其所用燃煤锅炉进行改造。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编号:FDZB-2016-444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灵宝市环保局现行所用锅炉为燃煤锅炉,设备体积大占地较大、要有煤场、渣场、环境污染很大,设备投资比燃气锅炉大,用电量大,司炉人员操作麻烦。
2、灵宝市环保局拟对其所用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加之这项工作在我市还是第一次,投资大、工期紧、技术难度高。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特殊要求,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阳工业秘笈区泾永路23号
八、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性,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此项目采购论证人员:
1.刘珊妮灵宝市环保局
2.孟春艳灵宝市环保局
3.常忠阳灵宝市环保局
4.张建民灵宝市工商局
5.祝德春灵宝市工商局
十、公示时间:2016年06月08日至2016年06月15日
十一、其它事项:
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至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灵宝市环保局(邮件、传真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环保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803989686
招标采购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地址: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