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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平阳县新兴产业园研发地块标准厂房2号楼办公用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装修工程面积为10700平方米,建设地点:平阳县新兴产业园,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工程投资金额约 792万元;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装饰部分和安装部分(给排水和照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7月1日, 09:00-16:30(工作日)。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66号 |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京都大厦1102室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潘先生 |
电话:0577-63703185 | 电话:0577-63887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