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拟就宿州学院2016年度工会花生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开标时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询价函中。
二、花生油要求及需求
1、样品必须为2016年新生产的食用油;
2、提供的样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部门检测所投样品的合格检测报告;
3、中标后的样品作为供货验收的依据;
4、供货时间:7个日历天;
5、推荐品牌:鲁花牌5S物理压榨一级花生油(5L装);
6、数量:1018桶(5L装);
7、预算金额:142520元。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请务必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5:00前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指定帐户,并在票据上注明物理压榨一级花生油投标保证金。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农行宿州市金穗支行
银行账号:128001040003282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供货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要求通过对公账户汇到学校指定账户,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单扫描或照成照片后发送至邮箱:szxyzbbgs@163.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企业全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银行账户开户行、户名、纳税人识别号、详细地址等信息。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投样品的合格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将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10:00在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五楼504会议室书面报价。请供应商务必在2016年6月17日上午10:00之前将加盖单位章并密封的询价采购函及所投样品带到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五楼504会议室签到登记,逾期恕不接受。投标人在递交《询价采购函》的同时,必须提供与报价函内容一致的样品。
六、报价函格式
宿州学院2016年度工会花生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报价函
名称 | 品牌 | 厂家 | 质量标准 | 单价(元/桶) | 数量(桶) | 合计 /元 |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公司名称:(公章)
代表签字:联系方法:日期:
八、中标原则
根据投标人的样品质量、报价、供应能力、企业信誉综合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有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法
详细地址:宿州市东二铺
邮政编码:234000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5997
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