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长征北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5〕6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黔江区城东街道;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改造人行道长900米,宽7米。改造面积12600平方米;改造车行道长650米,宽14米改造面积91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8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西山路749号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4幢1-13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23-79223034 电话:023-85050703
传 真:023-79223034传真:023-850507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长征北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5〕6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黔江区城东街道;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改造人行道长900米,宽7米。改造面积12600平方米;改造车行道长650米,宽14米改造面积91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8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西山路749号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4幢1-13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23-79223034 电话:023-85050703
传 真:023-79223034传真:023-850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