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名城室内外消防管道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人 | 福州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08日 19: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 ||
预算金额 | ¥195.82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712303 | ||
采购人 | 福州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福州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林经理137050588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女士0591-83712303 |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名城室内外消防管道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名城室内外消防管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FJXXZB-FS-G-20150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123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林经理137050588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女士0591-8371230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一 | 大名城室内外消防管道改造项目 | 1项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 林经理 13705058886 | 福州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内容的,具有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5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6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7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8.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3.8.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8.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8.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列表);3.8.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证明;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3个月(2016年3月、4月、5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提供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和该租赁合同已缴印花税的凭证;若自有产权的即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与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负责人)一致。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生产、服务等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与购置发票。专业技术能力是指投标人的专职技术人员列表,并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及与投标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82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2日起至2016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1.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1.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盖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异地购买标书者须按以上要求,将材料邮寄至我司。
2、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版人民币,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 项目图纸: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3、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694902255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692087724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