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班戈县二期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郭蓓 发布时间: 2016-06-08 16:49: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班戈县二期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基建【2016】4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班戈县县城;
一标段建设规模:二期给水支管工程(市政土建工程、阳光房建设工程、硬化路面市政土建工程、市政管道安装工程)及一期水厂管道防冻电半热带工程;
计划工作: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市政(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6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16年 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班戈县人民政府院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区直工委路公路局
邮编:8525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322569516 电话:18184911711
日期: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