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0701_1012081153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工程名称:宁海县杨梅岭水库维修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宁海县杨梅岭水库
建设规模:杨梅岭水库总库容1509.2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3级。大坝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枢纽由大坝(主、副坝)、泄洪建筑物(包括溢洪道、泄洪闸、过水土坝)、发电引水隧洞、电站、副坝底灌溉放水拱涵等组成。
维修加固主要内容为:①第一副坝低弹模砼悬挂式防渗墙施工,局部水平铺盖,灌溉放水拱涵改造工程;②第二副坝坝面、背水坡整治工程;③第三副坝坝面整治、防洪缺口封闭工程;④主坝坝顶、背水坡整治工程;⑤过水土坝加固;⑥电站改造工程;⑦泄洪闸启闭机房改造工程等;⑧自动化测控、监测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⑨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建安工作量:约3788万元人民币
施工计划工期:18个月
一、监理标资格条件:1、具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2001年6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2、总监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有总监岗位证书,2001年6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的总监业绩。
3、投标人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日起
报名时间:2009年7月3日8∶00~11∶00,14:30~16∶00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38号5楼)
报名须知: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单位及其参与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登记情况在宁波市水利网站上公布。具体办理手续见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报名时由本单位人员持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人社保凭证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企业在宁波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首页内容(即企业基本情况表,可网上下载,不需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岗位证书;4、2001年6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的总监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能证明是总监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质量鉴定意见、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工程质量报告、监督意见、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之一。
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有三个及以上水利工程的监理业绩,应提供三个监理业绩;有三个及以上防渗墙工程监理业绩的,应提供三个监理业绩。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报名业绩资料进行核实,投标时须与报名时所提供的业绩相同(须提供该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的有效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并装订成一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投标文件所提交的人员资料需与报名时所提交的人员资料一致,否则,投标时作废标处理。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需留下24小时有效的联系电话与传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总公司名义,分公司不受理)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投标,并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此邀请书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对未选中的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
招 标人:宁海县杨梅岭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联 系人:吴先生 孙女士
电 话:0571-86438221转8021或8014
传 真:0571-8643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