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污水处理厂粗格栅及旋流沉沙机设备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台前县污水处理厂粗格栅及旋流沉沙机设备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厂家参与竞标,现将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二、招标编号:TQCG[2016] 20号
三、招标项目:台前县污水处理厂粗格栅及旋流沉沙机设备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采购货物及有关技术参数:
污水处理厂采购主要设备参数
一标段
1、粗格栅,材质304不锈钢,2台
长度:13m,宽度:1.1m,栅条间隙:b=20mm
配套设备:只要输送机皮带
规格型号:QGC-1000,驱动功率:0.75KW
配置轴承、电机要求国优标准。
2、孔板格栅,材质304不锈钢,2台
长度:4.3m,宽度:1m,孔径4毫米
栅渠宽度:1140mm
规格型号:GSHZ1000×1.4,电动机功率:1.1KW
配置轴承、电机要求国优标准。
二标段
3、旋流沉砂池成套设备,钢管为不锈钢304
主要配套设备:
(1)吸砂泵两台
功率:p=5.5KW
(2)砂水分离器一套
规格型号:LSSF-260
功率:p=0.37 KW
(3)搅拌设备旋流叶轮两套
转速:14rpm
功率:p=1.1 KW
配置电机要求要国优标准
五、供应厂家资质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有关条件;
2. 具备环保设备生产资质;
六、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购人需将供应厂家资质电子文档及该产品的型号、尺寸、图片同时发送到台前县污水处理厂邮箱和台前县政府采购办邮箱,并同时向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和台前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发送申请招标文件的手机短信(应含投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即可申请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2. 本次采购以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投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4、生产厂家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考察现场。
5、具有同类设备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8、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前应由供方提供本次采购要求的原件,供采购人复审。
9、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10%质量保证期(1年)结束后全部付清。
10、成交原则:符合资质条件提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合格产品的最低价中标。
七、招标文件出售:
凭营业执照原件和环保设备生产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出售地点:台前县财政局316房间
出售时间:2016年6月16日18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 日15:30;
2、开标地点:台前县财政局办公楼3楼会议室312房间;
九、其他说明:
投标企业于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
污水处理厂李厂长15939325308 邮箱tqxwsclc@163.com
政府采购中心梁主任13503933923 邮箱tqzf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