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迎宾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人)的编号为fjmj–zzlwh-2016 第012号(招标编号)的平和县迎宾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人民政府开会研究决定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和县迎宾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2.建设地点:平和县迎宾路。
1.3.工程建设规模:迎宾路为南北走向,南起北环路,北至国道355线,全长7112.737米,横断面为35米【35m=6.5m人行道+11m机动车道+11m机动车道+6.5m人行道】的60km/h的主干路(机动车道22m,双向六车道)。
1.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26084.62万元,其中建安费17418.76万元。
1.5.招标范围和内容
1.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1.5.2.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各路线、路基、路面、绿化、路灯、市政管线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6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6.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20日历天,即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6.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20日历天,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
2.6.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20日历天,即初设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2.6.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6.5 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6.6勘察周期要求:初勘、详勘地质勘探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市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路面设计标准按照交通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的要求进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②【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备注: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委托具备相应勘察资质单位编制勘察报告等,但所委托单位应经业主确认,相关编制及审查费用已含在设计费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市政道路(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及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备注:本项目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分别出图:路面部分由具备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盖章签字且能达到市交通局审图的合格标准;管网、给排水部分要求由具备道路或市政或城市道路专业工程师盖章签字。
3.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6 月 09 日至2016年06 月 13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06 月 29 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41000元);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5.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6.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交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7.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交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户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6 月 30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hxzzx.org)上发布。
9.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项目的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中公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75%计取,勘察设计收费计费额按本工程概算审核价(不包含暂列金)的工程造价金额的80%计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项目负责人:赖先生电话:136259086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郑电话:1585965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