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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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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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及监理 已由汴金水政(201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为 :KFDH(2016)60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KFDH(2016)6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金额:约362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7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市水稻乡杨桥堤南新村道路及供排水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段: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5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提供可查询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在2个月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监理标段:
3 . 5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 6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总监),出具日期须在有效期内,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报名结束后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6 月 8 日至2016年 6月15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5 室 17 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另行收费;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 、报名时项目经理和法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证明材料到场,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4年以来类似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5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提供可查询方式)、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及本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资格中所要求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1589038990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18737818988)刘先生(1593852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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