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FW2016-24
发布日期:2016年6月7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位于唐河路与晓岚路交叉口;
3、资金来源:自筹;
4、投资估算: 约3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部分投资约1.2亿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约1.8亿元。
5、设计周期:
5.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5.2施工图设计进度应满足招标人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落实,设计周期6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补充);
2、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审核以及竣工图的绘制,同时提供相应的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及服务并提供勘测任务书;
3、初步设计文件需编制2套工艺内容的设计文件,其中:
一种工艺为:预处理+AAO+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深床滤池+消毒;
一种工艺为:预处理+自有生化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消毒;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与PPP项目中标人签署其自有生化工艺技术保密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计算五年),无条件接受保密协议条款,如拒绝签署,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4、要求两种工艺的排放标准均能保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要求;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座5万m 3 /d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任务,并达到正常达标排放运行状态(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联系人及联系人座机电话)。
4、参与本次投标的拟派任项目设计组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6、项目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以提供的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拟派任项目设计组成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暂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待PPP项目中标人的项目公司注册完成后,本招标文件项下所以权利义务自动转移至PPP项目的项目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16年 6 月 7 日 2016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