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御海路排水出口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亚市御海路排水出口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三发改投 [2015]1043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名称:三亚市御海路排水出口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2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约 310.6m 规划红线宽 40m ,桥梁全长 48.0m ,宽 40.0m, 排水渠长度约 102.064 米,宽 26.0m ~ 32.0m 。本次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排水渠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景观等。
( 3 )建设地址:三亚市御海路。
( 4 )工程招标控制价: 21912838.28元(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 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6 )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7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及以上 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3 财务要求: 2013 年—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 信誉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 所有投标人投标前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2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1号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招标投标监管网、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和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黎工 联 系 人: 龙工
电 话: 18789661026 电 话: 13876042272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