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原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原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