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0625_1011969362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傅村集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己由金东发改投【2009】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傅村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 18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90万元), 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总长1229.2米(D400 1086.2米,D600 143米),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包括污水管道、道路破路面修复工程,管道沟槽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检查井砌筑等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 。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工作手册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 交易席位证。
7、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制
8、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9、报名时间:2009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
10、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内)
联系人: 王小军 经纬 联系电话:82912113 83187208
11、监督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83187250
12、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傅村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 地 址:宾虹路233号之江大厦二楼
联系人:王小军 联系人:邵一卿、曹晓洁
联系电话:82912113 联系电话:8238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