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购固定式汽柴一体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固定式汽柴一体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
项目编号:bjdahua2016-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站长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500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剧场东街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谭站长 010-69850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春玉 010-62361939
代理机构地址: 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一套,采购金额196.920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八、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承担上述项目的能力,完全可以满足招标单位在项目质量、技术标准、工期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并可以在设备、测试等方面提供支持。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一、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刘育 |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朱忠林 | 北京市密云环保局 | 高级工程师 |
卢少勇 | 高级工程师 |
三、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6.920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