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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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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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5】38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南沙区大岗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标段一工程名称: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南沙区大岗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勘察设计

标段二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设计范围:标段一包括但不限于:1、对黄阁镇范围内城中村及各社区进行末端污水支管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污水通过末端支管收集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主干管网,或采用相对分散的方式就地处理。2、(1)对大岗镇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网约26公里,支管若干公里;(2)对大岗镇范围内部分农村的污水进行治理,建设相应的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

标段二包括但不限于:(1)对榄核镇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网约6.5公里,支管若干公里;(2)对榄核镇范围内部分农村的污水进行治理,建设相应的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等内容。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5】352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384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382号。。

1.1.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标段一: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南沙区大岗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建设规模如下:

(1)南沙区黄阁镇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对黄阁镇范围内城中村及各社区进行末端污水支管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污水通过末端支管收集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主干管网,或采用相对分散的方式就地处理。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2)南沙区大岗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6-2018):(1)对大岗镇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网约26公里,支管若干公里;(2)对大岗镇范围内部分农村的污水进行治理,建设相应的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总投资额约22200万元。

标段二:(1)对榄核镇范围污水管网(干管、支管)进行完善,对镇区中心等雨污合流地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网约6.5公里,支管若干公里;(2)对榄核镇范围内部分农村的污水进行治理,建设相应的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总投资额约13400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丙级(或以上)资质【注:工程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 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二)和(三)项“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排水、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4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两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二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4)。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注: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报名,需分别单独报名,报名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必须确保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能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成功录入,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费用

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4.1工程设计费:

基本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费下浮率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报价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

1.4.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已包含了测量工作内容,工程测量费用含在岩土工程勘察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1.4.5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已包含了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作内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含在岩土工程勘察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1.4.6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的报价: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下浮5%。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下浮5%。最终结算时,分档计算的计费额以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调整系数最终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1.4.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报价: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下浮5%。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下浮5%。最终结算时,分档计算的计费额以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调整系数最终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1.4.8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报价不参与评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1.5.1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1.5.2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资格。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1.6工期

1.6.1 设计工期:按设计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6.2 勘察工期:按勘察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6.3 项目建议书编制工期:按项目建议书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6.4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按可研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7其他事项

1.7.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7.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7.3投标报名费每标段人民币100/投标人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7.4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电话:020-39910211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

1.7.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8招标人

1.8.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

1.8.3 联系人:黄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211

1.8.5 传真号码:020-84986267

1.8.6 电子邮箱:/

1.9招标代理机构

1.9.1 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7、黄埔大道西108号天河奥园大厦1203-1207室

1.9.3 联系人:郑工

1.9.4 电话(手机)号码:13710147573

1.9.5 传真号码:020-38686059

1.9.6 电子邮箱:NSZL2011@126.COM

1.10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0.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0.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1.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1.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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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中量
发布日期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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