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卫生院化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SWMZ16HT05002)公开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卫生院化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数量及采购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含UPS电源一套、台式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 | 1套 | ¥32.33万元 |
2 | 超纯水机 | 1套 | |
3 | 图文工作站 | 1套 |
3、用途:用于医疗检测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报价人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报价人若非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报价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报价人若非“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折仪”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授权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报价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报价文件正本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接受报名。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6 月12 日至2016年6月16 日9:00-17: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技术办(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购买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 4400 1728 6600 5300 07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蔡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199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6 月 21 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6月 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6年6 月 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谈判文件公示
谈判文件公示期限:从2016年 6 月 12 日至2016年 6 月 16日止
六、报价人(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报价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报价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谈判文件编制人:黄剑辉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 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卫生院 |
电 话:0753-2199199 | |
传 真:0753-8669061 | |
联系地址: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 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 |
邮编:514021 | 邮编:514000 |
附件:1、谈判文件
2、委托协议书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