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中心城区(外环东路A段)污水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泉东方漳招字(2016)020 号 |
开标时间:2016-06-2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中心城区(外环东路A段)污水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投资〔2015〕87号)文审批立项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平市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沥青路面摊铺、衔接段沥青路面、垫层、人行道铺设、给排水管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沥青路面摊铺、衔接段沥青路面、垫层、人行道铺设、给排水管铺设(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62651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合同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应于2016年06月08日至2016年06月23日登陆漳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zpggzyjyzx.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书面招标资料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漳平分公司(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23号(交通局旁))领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10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06月23日16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的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ggzyjyzx.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13959070568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0597-7583308,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平市外环东路920号; 联系人:小童 电话:0597-7028936 公告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