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
三、采购项目编号:bjdahua2016-07
四、采购内容: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一套
五、采购预算:196.9205万元
六、采购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方案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八、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承担上述项目的能力,完全可以满足招标单位在项目质量、技术标准、工期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并可以在设备、测试等方面提供支持。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一、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刘育 |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朱忠林 | 北京市密云环保局 | 高级工程师 |
卢少勇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十二、公示期限: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
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义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意见,并同时抄送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十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剧场东街11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人:谭站长69850070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十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韩工
十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方式: 010-62361939 二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10-6985674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