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600MW机组锅炉脱硝平板式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600MW机组锅炉脱硝平板式催化剂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项目概况: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61锅炉600MW超临界“W”火焰燃煤锅炉,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61炉脱硝系统由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方式承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剂为液氨,一台锅炉设置两台脱硝反应器,安装于锅炉省煤器出口至空预器入口之间,脱硝反应器催化剂原设计为2层运行1层预留备用(2+1),2011年11月投运2层板式催化剂,预留层为脱硝反应器下层(顺烟气流通方向第三层)。按照设计要求,催化剂化学寿命为25000小时,2016年1月底已达到设计寿命。经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为保证达标排放和空预器的安全稳定运行,需加装预留层催化剂。 五、招标范围:投标人总的工作范围包括催化剂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清单 六、到货期: 2016年8月31日前。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设备核心技术须为引进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投标人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且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板式催化剂在运业绩至少5台。并提供合同、用户联系电话。 4.各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投标人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法生产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关银行资信证明。 9.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 2.时间:2016年6月8日至6月14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在四川省宜宾市二二四黄桷庄电厂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包括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代理证明,质量管理认证等)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盖鲜章复印件。 5、标书售价:每套标书收取标书费用3000元,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不接受个人汇款)。 6、入网咨询:请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时间:2016年7月6日9:00 2、提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二二四, 黄桷庄电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10:00 4、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10:00 5、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二二四, 黄桷庄电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为准备和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涛 电话:028-62356878 传真:028-85936809 电子邮箱:876300795@qq.com (二)招标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毅13890970786 电话:0831-4462095、6273268 传真:0831-4462091、6273246 电子邮箱:741335723@qq.com 技术联系人:郑亮 13568581716 电话:0831-4462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