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丙二十九路-KO+714.976)施工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丙二十九路-KO+714.976)
项目编号:CCWS-2016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丙二十九路-KO+714.976)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丙二十九路-KO+714.976)。
2.2 项目概况:道路全长678.97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丙二十九路-KO+714.976)施工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部地区,道路起点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规划丙二十九路,终点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规划丙二十七街(KO+714.976)。
2.7 计划工期:2016年7月15日至2016 年 12 月31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8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2套);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6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 系 人:贾仲宇
电 话:1816688841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人:李亮
电 话:0431-89868314-603
传 真: 0431-89868314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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