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库盘线台安至黄沙段改造工程新开河镇段排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库盘线台安至黄沙段改造工程新开河镇段排水工程; 2、招标单位:台安县公路管理段;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建设地点:台安县新开镇街里;5、建设规模:2.293公里;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7、质量要求:合格;8、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道路两侧排水和边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计划工期:2016年7月2日至2016年7月31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安全考核合格;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投标单位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的BBB级(含BBB级)以上信用等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时间: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5日。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3:30时。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地 址:台安县 联 系 人:张玉力电 话:0412-4804003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李昱锦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台安县公路管理段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