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1012016060762801
本招标项目辽河油田渤海一小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辽河油田渤海一小操场改造计划的通知,盘油教发【2016】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油田渤海一小操场改造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计划为盘锦市辽河油田渤海一小新建塑胶运动场、改建操场、对运动场地配套的下水进行改造。(具体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2.3项目总投资为:2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 2016年6月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 6月11日至 2016年 6月 16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6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