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宋家漕新村建设工程15#~25#楼非机动车位充电箱安装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64674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宋家漕新村建设15#-25#楼一层及架空层范围内非机动车位充电箱安装,及相应管线敷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它要求:(1)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81280101302012127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注: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5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经办人:陈工
电话:1377700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