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200937SL27
招标编码:CBL_20090612_3789280
开标时间:2009-07-1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丰镇市新城湾镇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初步设计已经内蒙古水利厅批准(内水农[2009]72号),受招标人(丰镇市人畜饮水办公室)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供水工程施工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供水水源井1眼,设计井深为110m,井径325mm,设计单井出水量每小时40立方米;建砖混结构井房25平方米;建水厂一座,建设内容有:加氯间20平方米,办公、值班室等建筑68平方米;容积为300立方米的高位蓄水池1座(分两格);配置H9908-50型加氯设备一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0.5公里,低压供电线路0.3公里,配置30KVA变压器1台;铺设直径为160mm的输水主管道930米,直径为110mm的输水管道2100米,直径为90mm的输水管道2280米,直径为75mm的输水管道4660米,直径为40mm的支管道输水管道28935米,直径为25mm的入户管道48225米;建阀门井、排水井34眼;建穿公路交叉工程1处。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自治区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政府自筹,并将部
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三、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及标书发售
1、欲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5日-6月19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并组织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上述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供审查。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技馆205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整套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若需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但招标人不承担邮寄人失误造成的损失。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上午9: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大学桃李湖宾馆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2、本次招标定于2009年7月10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大学桃李湖宾馆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届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仪式。
六、此招标公告只在国家发改委指定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 丰镇市人畜饮水办公室
地 址: 丰镇市新建街8号
联系人: 李利清
电 话: 0474-3262366
传 真: 0474-3262366
邮 编: 0121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健康街10号院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471-6962061 13034714780
传 真:0471-6962061
邮 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