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室外卡布隆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DACG2016GK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室外卡布隆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1.26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次采购项目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永和水质净化厂、东区水质净化厂构筑物室外卡布隆维修改造、东区水质净化厂生化池运行巡检通道加装护栏和黄陂水质净化厂活性砂滤池布水段盖板更换为玻璃钢复合盖板。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人需求》。服务期:维修总工期6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维修卡布隆设施项目的相关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②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⑤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注: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已办理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不需单独提供旧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6-08至2016-06-27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6-28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06-28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6-08至2016-06-15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1号 |
联系人:陈伟华 | 联系电话:82261267 | |
传真:82099913 | 邮编:51073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
联系人:陈志东 |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 |
传真:020-38858516 | 邮编:51051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生 |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
附件: | ||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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