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水质监测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青岛市水质监测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水资源办公室 | 联系人 | 张国华 | ||
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 电 话 | 85916151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水质监测费项目 | ||||
预算金额 | 97万元 | 公示期限 | 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 | ||
采购项目内容 | 1、根据《青岛市水功能区划》,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表水功能区、地下水功能区以及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重点饮用水源区、海水入侵区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有关监测规范,结合历年来全市水功能区水质基础数据,对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确保监测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2、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完备的历史档案制度,便于日后的调阅与分析。 | ||||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 本项目是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表水功能区、地下水功能区以及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重点饮用水源区、海水入侵区水质进行监测及评价,为我市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做基础性工作并提供技术数据支持的项目。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下发的《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重点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旬报》的通知、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环境监测站网布设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全市水功能区水质定期、定点、定指标的进行监测,对科学管理水资源、防治日益严峻的水污染是十分必要的。 经对全市现有相关单位综合考察,青岛市水文局所属水环境监测中心是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认证单位,为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经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中心拥有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浊度仪、微波消解仪及常规分析仪器设备,能满足正常水质监测工作的需要。接受各级权威部门(包括国家技术监督局、淮委、省水利厅)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并通过国家认监委、水利部、淮委及省中心的多次盲样考核。水环境监测中心具备丰富的水环境监测评价、水环境污染调查、水环境科学研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方面的经验,并且从事过全市水功能区划分、水域纳污能力核定以及水资源相关保护法规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自1996年至今,青岛市水文局水环境监测中心一直对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具备丰富的监测经验,拥有详实的历史数据,并详细了解各水功能区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能够充分的满足项目需求。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展,数据精度高,分析评价准,能够更好地为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更可靠的技术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拟定的唯一 供应商名称 | 青岛市水文局 | ||||
地址 |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信息大厦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 | 联系人 | 孙娜 | ||
联系电话 | 85722157 | ||||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宁夏路208号) | 联系电话 | 85855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