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烟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工园投资备[2016]0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项目规模:总立面面积约8930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89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烟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对2套氨法脱硫系统进行超低排放(SO2、总尘)改造,承包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载荷(强度)计算与校核、施工图、竣工图)、氨法脱硫系统优化、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的购置与供货(含DCS与CEMS系统设备)、运输、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安装工程(含吊装)、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168小时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每台(共2台)脱硫塔工期90个日历日内工程整体完工,并在系统连续安全稳定运行后一周内通过168小时连续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人员与投标时人员必须保持一致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专职安全员一名
(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4-88078602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4-88078602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恒春街75号一号楼二楼
地址:宁波市恒春街75号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74-87676328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电话:0574-87676328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