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抚顺县区域)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抚顺县区域);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总投资额:135.8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6、招标内容:1、抚顺县六家污水处理工程。2、上马乡十七家餐饮饭店分别建设储水隔油池。 3、建设三个屠宰点的三级沉淀池。
7、建设地点: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抚顺县区域;
8、工期:2016年7月12日开工,2016年 11月30日竣工,工期141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企业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3日17 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四、辽宁启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 2016年6月14至2016年6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报名后的投标人,请按相关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3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请随时关注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博客及相关网站。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相关项目信息不另行通知。
招标人:抚顺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 系 人:周江联系电话:024-57661008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1室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联 系 人:那玉晶
联系电话:024-57573806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