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DA20160511-2 1、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矿产品区海河路供水工程经沙湾县发改委以沙发改[2016]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矿产品区海河路供水工程 建筑规模:供水管网4000米管径200—400mm 建设地点: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区 总投资额:暂定41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7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9 月 30日 工期(日历天): 92 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注册建造师(B证)、安全员(C证))。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2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区住建局六楼)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施工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克铭 联系电话:0901-6225410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网址:http://www.xjztb.net 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