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培训楼)-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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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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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培训楼)
批复文号  清发改资[2014]116号文
批复单位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培训楼)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清发改资[2014]116号文”、“建字第工程A20160050号、建字第工程A20160051号”、“清市府国用(2003)第0037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培训楼)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培训楼)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9029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77737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阳光丽居A幢15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337032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市人民医院内。

四、项目概况(注: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清远市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划批复文件,建设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1幢、地上17层(由于设置了夹层,实际为18层)、地上建筑面积71900.44平方米,培训楼1幢、地上15层、地上建筑面积14180.65平方米,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与培训楼地下连通,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29069.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配套建设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电气工程、电信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设施;但不包含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与培训楼的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及电梯工程,以及不包括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的地下放疗中心和1F、2F、3F、4F、5F、16F、17F的特殊功能科室的装修工程,不包括培训楼首层的多功能厅特殊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不包含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与培训楼的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及电梯工程,以及不包括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的地下放疗中心和1F、2F、3F、4F、5F、16F、17F的特殊装修工程,不包括培训楼首层的多功能厅特殊装修工程。)

(2)规模:根据清远市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划批复文件,建设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1幢、地上17层(由于设置了夹层,实际为18层)、地上建筑面积71900.44平方米,培训楼1幢、地上15层、地上建筑面积14180.65平方米,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与培训楼地下连通,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29069.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配套建设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电气工程、电信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设施;但不包含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与培训楼的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及电梯工程,以及不包括妇女儿童专科及外科楼的地下放疗中心和1F、2F、3F、4F、5F、16F、17F的特殊功能科室的装修工程,不包括培训楼首层的多功能厅特殊装修工程。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2299354.91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15088932.98元。

六、资金来源:市人民医院自筹资金和市财政统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7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4项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单个30000平方米(含3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工作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9029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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