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HCYQ(宁)2016-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仙风山旅游度假休闲森林人家项目(供水工程)已由周宁县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16]39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县泓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东盈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腾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宁县境内; 2.2 工程发包价:90623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 注:(1)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造价员各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邀请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6月 6日至2016年6月1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盈丰佳园5号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电子档)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 bid.gov.cn)、《周宁香洋国有林场》(http://211.103.250.141/gylch/subsite/41734/)和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香洋国有林场 地 址:周宁县桥南街月亮山三巷五号 电 话:0593-5635967、15359032982 联系人:连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盈丰佳园5号楼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3599845203,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收款单位:福建省周宁香洋国有林场; 帐 号:3500 1687 6070 5000 1908; 备 注: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未到账处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否则您的投标资格可能因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被取消。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联 系 电 话 :0593-2153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