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营子区喇嘛沟河供水工程配套电力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70020004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农牧林业和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19380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115.8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鹰手营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2、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修电力设施业务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际需要;5、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