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岭公司锅炉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6-6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公司锅炉维修项目已由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公司锅炉维修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长春市区
2.4施工工期: 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9月15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类似业绩:近三年(2013、2014、2015)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4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3、2014、2015)具有 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 2016年6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 9 号文”的规定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分,地点递交 长春市西安大路2435号长客宾馆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604442832 传 真0431-879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