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北游客中心2号楼及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北游客中心2号楼及停车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北游客中心2号楼及停车场工程 二、招标编号:YNZFCG20160603-3 三、招标单位: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 四、联系人及方式:宋聪科电话:0310-6775111 五、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人及方式:苗洁电话:15032870803 七、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和街179号融富中心A区4-1-3003号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为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北游客中心2号楼及停车场工程,位于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主要包括永年县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北游客中心2号楼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新建,停车场铺装、给排水、照明、室外电气、绿化、化粪池等内容。 十、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二、预计工期:120日历天 十三、质量要求:合格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十五、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授权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注册建造师证书(贰级及以上);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明:开标时必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否则投标无效。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A4),到永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县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 十六、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十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永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县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联系电话:0310-6633123 十八、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九、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09:30 二十、开标地点:永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二十一、质疑电话:18103101186 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永年县政府采购网、永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