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临澧县合口镇合心路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早市街立面、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2016]78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棚改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 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临澧县合口镇合心路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早市街立面、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澧县合口镇
2.3 规模:早市街全长144米,车行道宽度为1.8至9米不等,整治内容包括拆除原路面结构层、路基处理及新建青石板路面,给排水、路灯工程等,总投资约12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临澧县合口镇合心路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早市街立面、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内容为早市街立面、给水、排水、路灯、路面、机械土石方工程等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16日17:0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 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899912。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澧县合口镇
联 系 人:陈书记 电 话:1867376017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南栋2楼
联 系 人:戴智勇 电 话:1894251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