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德润春城花园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润春城花园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浪口村 建设单位:云南德润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变更后,总用地面积134635.28 m2,总建筑面积由660210.22 m2变为699004.01 m2,主要建设12栋29~33层的住宅楼、3栋32层商业办公楼、1所24班小学、1所18班幼儿园,并配建地下停车位、生鲜超市、社区用房、公厕、垃圾收集房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变更后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 1 | 噪声 |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临市政道路一侧道路采取乔、灌、花、草相间的混合密植法进行绿化,利用植物屏蔽交通噪声。 (3)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规划设计时已充分考虑交通噪声因素进行了退让。 (4)居民住宅楼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使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室内装修等作业。 (5)车库通风设施、商场空调及通风换气设备设置在非住宅楼下地下室专用机房内,水泵设置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上设置减震器,风机安装消声器,经过机房和地下室双重隔声。 (6)开闭所或变配电室设备设置在非住宅楼下下面地下室专用机房内,与住宅楼保持一定距离,设置隔振基础及相应的隔振沟、设置优质减振器减振、采取软连接和弹性吊钩。 (7)设置汽车减速缓冲带,禁鸣喇叭,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 (8)发电机房设置在非住宅楼下下面地下室专用机房内,采取全吸声材料,发电机尾气管安装二级消声器,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混凝土减振基础,安装高效减振器。 | 2 | 废气 | (1)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餐饮及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到高于自身建筑物处排放。 (2)小区燃料使用电、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 (3)住宅厨房油烟净化后经公共排烟道高空排放。 (4)垃圾分类收集桶要及时清运,公厕、小型垃圾转运站合理布局,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清洗,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地下车库排气口距离住宅楼的距离大于10 m,排气筒高度为2.5m,机械强制排放换气频率不小于6次/h。 (6)生鲜超市排风井位1幢、2幢住宅楼间社区配套用房东北侧,排风井排口高于社区配套用房。 (7)绿化带选择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 (8)备用发电机采用0#轻柴油,尾气通过设置在绿化带中排气口排放。 | 3 | 废水 |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餐饮及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预先经隔油处理后与住户及物管排放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后经城市截污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设置雨水收集渗排一体化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道。 (2)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主体住宅区同时建成,同时投入运行。 (3)化粪池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建设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定时检查排污口,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应设明显标志。 (5)餐饮废水需先经隔油池处理,废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须经隔油处理。餐饮及幼儿园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定期维修和清理隔油池、化粪池,以保证处理效率,杜绝污水事故排放。 (7)项目在小康大道、五华201规划路上各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五华202规划路设置2个雨水排放口,项目共设置4个雨水排放口。 (8)项目在小康大道、五五华202规划路、五华201规划路上各设置1排污口,项目共设置3个排污口。 | 4 | 固体废物 | (1)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内,运至垃圾收集房内暂存。 (2)本项目生活垃圾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 (3)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4)化粪池浮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5 | 生态环境 | (1)进行绿化补偿。 (2)从美学和生态学角度对小区景观进行设计,以提高小区的品位。 | 6 | 其他 | (1)项目建成后进驻的商业应满足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在销售商铺时,需要在购房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注明商铺需另行申报有关环境保护手续。 (2)本项目属于居民生活区,因此本次环评提出,本项目内的商业禁止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租售商用房时也应将需明确宣告,禁止商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做商业广告,此外,项目还应对商铺经营项目进一步提出要求,项目内商铺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3)规划道路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考虑对项目的影响情况,主动采取环保控制措施,减缓对项目的影响。此外,项目在售房或租房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纠纷。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德润春城花园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德润春城花园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