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公司所属6条营运路段(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开展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所属路段2016年度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与安装的招标工作。本招标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粤交集基[2016] 2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各业主自筹,投标人中标后与各业主签订合同。项目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全国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情况
2.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厅工作会议纪要《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及全计重收费工作会议纪要》([2015]82号)文件要求,广东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推进2015年实现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全计重收费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计重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度,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所辖路段将开展相关路段2016年度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三角粤中区域。
2.2 招标内容
本次整车式计重设备招标的内容包括:(1)、计重设备的生产供货和施工安装,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含设计)、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为业主提供计重收费所需的设备及辅材。(2)、基坑开挖、设备安装基础及连接管道、称重区域内的接线井和排水井、排水用水泵、车道限宽措施、防雷接地、既有设备的拆除与恢复等在收费车道范围内的设备安装配套施工。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按照所属运营管理路段权限设置2个标段(A1标、A2标),划分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单位 | 超宽车道(3.8m*18M) | 标准车道(3.0m*18M) | 标段划分 |
1 | 广深高速 | 条 | 3 | 66 | A1标(69条) |
2 | 广珠东线 | 1 | 5 | A2标(51条) |
3 | 广珠北段 |
| 2 |
4 | 广珠西线 |
| 22 |
5 | 南环高速 |
| 13 |
6 | 博深高速 |
| 8 |
小计 | 4 | 116 | 120 |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3个月。
2.5 货币: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必须包含投标人所投产品;投标人在业绩、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同时,投标人须自行购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配合投标使用。
<!--[if !supportLists]-->4. <!--[endif]-->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6 日至 2016年 6 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8 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45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大厦53楼 邮政编码: 510623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子邮箱: jsgsyyb@163.com
电 话: 020-29005366 传 真:020-8700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