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装置采购所需下述设备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8-164006ZXY370/02
招标项目名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装置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装置 | 2 | 750t/d | |
2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装置 | 5 | 850t/d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内投标人)或商业登记(境外投标人); 2 投标人应具有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系统设备设计和供货的成熟经验,并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01包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已正常运行不少于2年,单炉日处理量不少于750t/d的成功业绩(2012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原件。
02包要求:
a. 具有单炉日处理量不少于850t/d的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前签订)。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b.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已正常运行不少于2年,单炉日处理量不少于750t/d的成功业绩(2012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原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原件。 3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它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必须是焚烧炉技术拥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具有焚烧炉技术拥有人对其涵盖中国地区(或就本项目)正式使用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正本备查)的独立法人。同一焚烧技术只允许由一家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2家及以上投标的,均作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起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6-0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6-1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8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6-22 23:5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 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 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2、13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086-0755- 23676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联系人:王小姐/白先生/董小姐/赵小姐
联系方式:861068991284/ 0086-0755-82463310/0755-82462936/0755-82461860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