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1 疏附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疏附县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疏附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疏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保江联系电话:15299511352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 旭联系电话:181291062120998-2311855
招标监督机构: 疏附县纪委监察局,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8-3255625,0998-3252959
三、建设地点:疏附县;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一个设计标段,主要内容为棚户区的给排水、道路、人行道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及总投资额:申请上级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建设基金。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6月 2 日至2016年6月 8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6月 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6月 8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七、报名地点:
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函(投标介绍信),投标报名所需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自治区区外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进疆备案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该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则必须为投标书中的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改。如确需改变,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征得交易中心同意之后方可更改,否则投标书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自2013年6月3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和性质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7、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必须加盖公章,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否则拒绝报名)。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网(喀什地区建设网)、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种报名、投标的表格及格式化文件从疏附县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jsfzb.com)下载。
疏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