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洪县团结河市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SHX201507732 项目名称 泗洪县团结河市场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SHX20150773205; 标段名称 泗洪县团结河农贸市场一楼室内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6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50773205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泗洪县团结河农贸市场一楼室内配套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人民路东侧、团结河路北侧
1.2项目规模:面积约4000平方米,投资约379万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团结河农贸市场一楼室内配套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附后)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书)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3.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4266f73-f997-4b6e-b8f5-220b6100a458&categoryNum=008)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网上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6年6月2日至 2016年6月8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0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8.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
联系人:张文涛联系电话:18936995556
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26号
联系人:周杰联系电话:1385283788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企业《信用报告》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无行贿证明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
电子文件 | 符合3.6.5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50773205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泗洪县团结河农贸市场一楼室内配套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人民路东侧、团结河路北侧
1.2项目规模:面积约4000平方米,投资约379万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团结河农贸市场一楼室内配套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附后)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书)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3.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4266f73-f997-4b6e-b8f5-220b6100a458&categoryNum=008)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网上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6年6月2日至 2016年6月8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0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8.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
联系人:张文涛联系电话:18936995556
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26号
联系人:周杰联系电话:1385283788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企业《信用报告》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无行贿证明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
电子文件 | 符合3.6.5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