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新河环城南路至新丰村段配套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普宁市新河环城南路至新丰村段配套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含二级,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为一级),”现更改为“3. 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含二级,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为一级),”,其他内容不变,重新报名时间顺延为2016 年6 月12 日,其他规定日期同时顺延。2016年5月30日已通过报名的企业报名有效,不需重新报名。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13925619883 电 话:0755-8248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