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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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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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111、113、114、119号文批准启动招标,建设模式为融资+EPC,招标人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南阳大道、汽车产业园及高安组团园区;
  2.3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6.6亿元。
  2.3.1 投资与融资:(1)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规定注入资本金。(2)对本项目进行融资。(3)其他相关的工作。
  2.3.2本项目施工部分:南阳大道:建设40米宽城市干道3.3公里,配套建设综合管廊、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3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投资2亿元;汽车产业园:场平面积约850亩,工程总挖方约150万方,总投资约3000万元;春花大道连接段项目:建设东方大道至春花大道连接道路约0.6公里,配套建设排水、绿化、路灯、人行道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2000万元。高安组团园区:建设园区干道4.6公里估算投资8000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3.3本项目总投资约6.6亿元。
  2.4合作周期:总合作周期为5年。前2年为建设期,自项目分段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审计决算后进入还款期(即回购投资企业股权),分3年(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还款并支付对应的融资成本(根据园区资金筹集情况,可提前回购中标人股权)。
  3.融资方式:
  3.1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南阳大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招标人持股1%(即出资120万元),中标人持股99%(即出资1.188亿元)。春花大道连接段项目公司(含汽车产业园场平项目)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元,其中:招标人持股1%(即出资50万元),中标人持股99%(即出资4950万元)高安组团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招标人持股1%(即出资80万元),中标人持股99%(即出资7920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中标单位可以以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建设融资。
  3.2 项目公司成立后,中标人45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共2亿元支付至朝阳公司。
  3.3项目公司应尽的义务: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其余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4.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4.1.3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5、联合体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之一可是金融机构);
  6、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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