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人 | 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龙门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01日 16: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701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701) | ||
预算金额 | ¥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晓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37650439 | ||
采购人 | 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镇沿江路龙门山庄后栋二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752-78898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悦洲广场7楼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晓静 13437650439 | ||
附件: | |||
附件1 | 004.【定稿】【招标公告】【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 | ||
附件2 | 004.【定稿】【招标文件】【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doc |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移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JCG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静
项目联系电话:134376504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镇沿江路龙门山庄后栋二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2-78898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晓静 13437650439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悦洲广场7楼7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16年前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3、项目地点:龙门县所在乡镇移民村小组,涉及约200个移民村小组;
4、项目情况:本项目为龙门县移民办公室使用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全县约200个移民村小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建设。重点解决移民住房和村内供水、水利、道路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以移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进行安排,今年将计划安排龙城街道移民村各村小组建设农田水利配套渠道项目、龙江镇移民村各村小组建设农田水利配套渠道项目、南昆山移民村各村小组建设农田水利配套渠道、路面硬化项目的实施。
(二)招标范围内容:本项目为对使用龙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所有建设项目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执行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为采购人依法确定一家施工单位负责本项资金范围内项目的施工工作。
★(三)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具体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依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3、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及国家、省和惠州市现行有关规定。
(四)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向采购人提供招标计划、工作程序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3、对有关项目情况及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与招标投标方有利益关系人员应主动回避;
4、对代理项目中提出的组织实施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6、招标结束后,中标服务商应将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交还;
7、招标代理资料要求:中标服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成项目档案交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点:龙门县所在乡镇移民村小组,涉及约200个移民村小组。
★(二)服务期要求:中标服务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全套前期资料3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待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前期备案工作并保证项目招标公告在规定的相关媒介开始发布;开标评标定标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发放工作,并在15日内完成项目档案的整理及移交。
本项目的服务期至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结束,施工招标档案全部移交且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为止。
★(三)报价要求:
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的报价范围为:下浮率>0.00%,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为总价承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及要求、期限等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内容应涵盖包括招标代理报酬税金、招标代理业务出外考察费、招标公告发布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一切与招标工作相关的费用;
(四)质量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五)结算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并按中标服务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
2、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费×(1-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六)付款方式
(1)确定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人和发出施工中标通知书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需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按实际情况,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
(2)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服务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服务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经营或业务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为本公司;(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701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7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