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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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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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9211605090101项目名称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9211605090101-BD-001;3209211605090101-BD-002;标段名称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一标段;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7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运河镇大通村通榆河和灌东盐场海堤沿海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综合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投资额约167.8642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2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额约83.9321万元;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一标段(响水县通榆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二标段(响水县海堤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 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即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未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5-10月或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符合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最新规定)。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06012016060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需缴纳的保证金每个标段均为壹万陆仟元。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
  2、工程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时付至结算价(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招投标信息网(www.xsztb.net)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
邮 编:                                               邮 编:224300
联 系人:孟祥瑞                              联系人:
电 话:  15195192008                   电 话:051569686310
邮  箱: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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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运河镇大通村通榆河和灌东盐场海堤沿海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综合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投资额约167.8642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2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额约83.9321万元;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一标段(响水县通榆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响水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二标段(响水县海堤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 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即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未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5-10月或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符合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最新规定)。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606012016060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需缴纳的保证金每个标段均为壹万陆仟元。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
  2、工程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时付至结算价(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招投标信息网(www.xsztb.net)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
邮 编:                                               邮 编:224300
联 系人:孟祥瑞                              联系人:
电 话:  15195192008                   电 话:05156968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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