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防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已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防发改【2016】16号和防发改【2016】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防城区鸿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区河西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新建防城港市防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2482.99㎡(约153.69亩),总建筑面积149713.81㎡,主要建设内容为21栋多层住宅、商业用房公共配套设施,新建住宅套数1242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房屋建筑、园林绿化、道路硬化、排水排污、停车场、水电通讯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约2.5亿元。 要求工期:21个月(含设计工期)。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包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除架空层、农贸市场和综合商业外,其余简单装修达到入住使用标准)、园林绿化、道路硬化、排水排污、停车场、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及布展(包括模型制作、宣传片制作、LED大屏、图文排版及打印出版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能力和资金融入能力。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场施工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报名单位(含联合体)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单位注册地当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原件)。 3.5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有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项目或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设计单位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有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 3.6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需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投标人中标后,按时完成设计,保证工程能按时开工、完工;能自行协调和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尤其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也能保证正常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增加。如中标单位受上述原因影响,不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不能正常施工的,可能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并有可能导致延误工期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将工程另行发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 5 月 31 日至2016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联合体由项目总负责人(如委托时需持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刷卡报名:①设计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②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时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刷卡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在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区分中心 (防城区住建局办公楼三楼)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唐 工,联系电话:1387701312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 6 月 8 日至2016 年 6 月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区分中心 (防城区住建局办公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 0 元。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电子邮箱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7 月 8 日10:00时,地点为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区分中心 (防城区住建局办公楼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cnt/)、 和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om)上发布。 8.2本项目的有关通知均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注意关注相关网站的通知,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区分中心 。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0-325282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防城区鸿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福满地小区11栋 联系人:周文仲 电 话: 07703292488 传 真: 0770-329210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兴市兴东路华隆国际城21楼2103室 联 系 人: 王 堃 电 话: 0770-7681968或13597119669 传 真:0770-7681968 电子邮箱:
日 期: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 责任编辑:钟桂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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