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伙房油改气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5-201023-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伙房油改气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9,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伙房油改气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完工期 1 伙房设备油改气项目 1项 95.9 自入场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通过验收完工 3.采购项目要求及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4.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厨具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安装; 3、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燃气)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5、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报价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报价人必须已与采购人签订了本项目保密协议,凭《保密协议》原件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厨具公司为主体。(联合体投标的报价人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 9、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06 月02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8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6 月1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6 月1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路376号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86414930 |
传真:86414930 | 邮编:51043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
联系人:许漫纯 | 联系电话:83176899 |
传真:020-83176323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鑫 | 联系电话:8317689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